根据《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(街道)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配备工作的通知》(成青办〔2017〕58号)相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,进一步充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,实现扎根社区、扩大影响、服务青少年的目标,成都祥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共青团锦江区委的委托,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。
一、招聘要求
(一)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:
1.年龄: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截止2018年12月4日)。
2.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(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、非在职人员)。
3.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(含)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,若未取得,需在到岗服务一个自然年内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(含)以上证书。
4.具有一年(含)以上青少年事务工作相关经验者。
5.政治面貌: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优先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5.现役军人,在读学生;
6.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行为的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(一)岗位名称: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
(二)招募人数:5名
(三)岗位描述:本次招聘的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将派送至镇乡(街道)配合所在街道团工委,专职开展基层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事务相关社会工作。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:开展基础团务、区域化团建、青年志愿服务、直接联系青年、“青年之家”综合服务平台运营、青年像素计划社区订阅号管理等工作,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及专项工作推进情况,完成上级团组织和所在街道办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招聘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发布公告之日起至3月10日17:00截止。
(二)报名方式:面试人将个人简历发送至cdjjqsnsg@163.com。
(三)简历合格的面试人会收到邮件回复面试相关事项,发送邮件后请注意查收邮件回复。如在发送简历7天内未收到邮件通知,则为简历或资格审核未通过。
四、聘用
根据相关规定,对通过人选履行聘用手续。
(一)所聘用人员实行与成都祥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,派遣至具体单位进行工作的管理方式。
(二)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享受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。薪酬标准按照《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(街道)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配备工作的通知》文件执行,具体以签订《劳动派遣合同》为准。
五、相关事项
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,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相关资格。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7:00
咨询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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